有小伙伴问松哥这个问题,他在上海某公司,在离职了几个月后,前公司的领导联系到他,希望他能够返聘回去,他很纠结要不要回去?
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但是这个小伙伴既然感到纠结了,我觉得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1.曾经的公司还不错;2.现在的日子也不是很如意。否则应该就不会纠结了。
老实说,松哥之前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今天就来和小伙伴们聊聊回头草到底吃不吃。
首先一个基本观点,就是离职了也没必要和老东家弄的苦大仇深不共戴天,其实分手了还是可以做朋友的,从做人做事两方面来说,都应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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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做人方面来说,做人要厚道。小伙伴们出去面试,大家都知道面试的时候比较忌讳说上家公司的坏话,就是这个原因。另一方面,不停的说上家公司的坏话,也会让人间接的感觉到你本身有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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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做事方面来讲,出于种种原因考虑,大部分时候我们跳槽可能都会选择相同的行业,比如医疗、金融、erp 等等,有的行业圈子大,有的行业圈子小,跳来跳去,你极有可能遇到自己的老同事老领导。所以和前同事和老东家搞好关系,在行业里留一个好名声,对自己未来的发展也很有好处。
基于这两点,我们都应该尽量处理好离职的事情,不管以后还见不见,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好。
不过,也不排除会遇到一些不良公司,这种时候,作为个人,我觉得还是要做好自己,总不能因为遇到了一个不良公司我们就变成了一个不良员工。
我在 2017 年的时候,从一家效力了两年多的公司离职,当时因为公司业务调整,我被从广州调岗到深圳分公司,从广州把行李搬到了深圳,在深圳人生地不熟,干的挺郁闷的,于是没过几个月就离职了。
离职的时候就要办离职手续,这里涉及到一个小问题。
在我任职期间,公司有过一次大规模的薪资体系调整,在调整之前,公司对加班几乎是没有限制的,晚上加完班之后,第二天找自己的主管领导签字,加班满 8 个小时可以调休一天,加班只能调休无法折算成薪水,而我当时刚毕业,一个人呆在广州,晚上回家也没啥事情,干脆就呆在公司学习,所以没过多久我就成了公司加班时长最多的人,在薪资体系调整之前,我的加班大概一共可以折算成 30 天左右的假期。
薪资体系调整之后,公司开始严格控制加班,加班时长即可以调休也可以在离职的时候折算成薪水了。所以我 30 多天的加班如果不调休的话,都是有机会折算成薪水的。
后来等到我离职的时候,调休的大概还剩 22 天左右的加班时长,作为一个将要离职的人,我对于将 22 天的加班时长转为薪水没有抱有太大的希望,只是嘱咐了一下跟我办理离职手续的 hr,如果能帮我争取一下就尽量帮我争取一下。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最后一个月的薪水,连同 22 天的加班和 5 天的年假,全部折算成薪水发给我了,这波操作顿时就把松哥收买了。
正是因为这件事,所以在后来老东家再次找到我希望我回去的时候,我犹豫了。
在我离职了大概五个月的时候,新公司也干了快五个月了,老东家广州那边的领导联系到我,希望我能回去。
我当时在新公司收入也不低,但是新公司的业务不是很稳定,加上我一直比较喜欢广州的生活气息,所以也有一点点想回广州,当然仅仅这些东西是不足以让我做出回广州的决定的。
老东家广州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我打过多次电话,有一次打了两个多小时电话,聊了很多东西,他讲了自己是如何从一个普通程序员走到现在的分公司负责人的,我这次入职后对我未来的规划、包括入职后的各项福利待遇、工龄接着之前的不中断等等,两个大男人就这样聊到了凌晨 1 点多,然后我就很不争气的被感动的一塌糊涂。
第二天起来我就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回广州!我把我在深圳的电磁炉等一众做饭的家伙什儿送给了在深圳的大学同学,其他的衣服、书等行李打包用物流寄回了广州公司,让以前的同事先帮我收着。我自己则打算在国庆节之后回广州。接着广州那边的 hr 就给我发了 offer,我就先收着了。
结果,国庆节刚过,女票就在校招中拿到了深圳某大厂的 offer。女票是我大学同学,毕业后又在西安读了研究生,校招的时候本来可以有更好的选择,但是因为我在深圳,所以她当时北京上海杭州考虑的比较少,主要是广州深圳,她在 10 月初拿到了 offer,参加过秋招的小伙伴都知道,秋招越往后大厂越少,而且她在 10 月底还要去昆士兰大学访学,时间也很紧张。
所以我又不能回广州了。
给广州那边打了电话,满怀愧疚说明了情况,对方也表示理解,毕竟和女朋友相比,工作只能排第二位。
就这样,回头草没吃成。
我这个人比较随和,离职只是因为有更好的选择,跟公司没有仇怨,所以再回去心里也能接受。
在职的时候和同事们保持一个好点的关系,工作认真负责,在同事中留一个好点的口碑,离职后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再见我们还是好同事,当然如果公司本身比较坑爹,那早点走人吧!但是也别和人结怨。
小伙伴你呢?有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你有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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