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与色
光色并存,有光才有色。色彩感觉离不开光。
(1)光与可见光谱。光在物理学上是一种电磁波。从0.39微米到0.77微米波长之间的电磁波,才能引起人们的色彩视觉感觉受。此范围称为可见光谱。波长大于0.77微米称红外线,波长小于0.39称紫外线。
(2) 光的传播。光是以波动的形式进行直线传播的,具有波长和振幅两个因素。不同的波长长短产生色相差别。不同的振幅强弱大小产生同一色相的明暗差别。光在传播 时有直射、反射、透射、漫射、折射等多种形式。光直射时直接传入人眼,视觉感受到的是光源色。当光源照射物体时,光从物体表面反射出来,人眼感受到的是物 体表面色彩。当光照射时,如遇玻璃之类的透明物体,人眼看到是透过物体的穿透色。光在传播过程中,受到物体的干涉时,则产生漫射,对物体的表面色有一定影 响。如通过不同物体时产生方向变化,称为折射,反映至人眼的色光与物体色相同。
2.物体色
自然界的物体五花八门、变化万千,它们本身虽然大都不会发光,但都具有选择性地吸收、反射、透射色光的特性。当然,任何物体对色光不可能全部吸收或反射,因此,实际上不存在绝对的黑色或白色。
常见的黑、白、灰物体色中,白色的反射率是64%-92.3%;灰色的反射率是10%-64%;黑色的吸收率是90%以上。
物体对色光的吸收、反射或透射能力,很受物体表面肌理状态的影响,表面光滑、平整、细腻的物体,对色光的反射较强,如镜子、磨光石面、丝绸织物等。表面粗糙、凹凸、疏松的物体,易使光线产生漫射现象,故对色光的反射较弱,如毛玻璃、呢绒、海绵等。
但 是,物体对色光的吸收与反射能力虽是固定不变的,而物体的表面色却会随着光源色的不同而改变,有时甚至失去其原有的色相感觉。所谓的物体“固有色”,实际 上不过是常光下人们对此的习惯而已。如在闪烁、强烈的各色霓虹灯光下,所有建筑及人物的服色几乎都失去了原有本色而显得奇异莫测。
另外,光照的强度及角度对物体色也有影响。
二、色立体及表色系
1.色立体
色立体是依据色彩的色相、明度、纯度变化关系,借助三维空间,用旋围直角坐标的方法,组成一个类似球体的立体模型。它的结构经了比地球仪的形状,北极为白色,南极为黑色,连接南北两极贯穿中心的轴为明度标轴,北半球是明色系,南北半球是深色系。色相环的位置则赤道线上,球面一点到中心轴的重直线,表示纯度系列标准,越近中心,纯度越低,球中心为正灰。
色立体有多种,主要有美国蒙赛尔色立体、德国奥斯特瓦尔德色立体、日本色研色立体等。
2.蒙赛尔表色系
三、色彩三要素及色彩对比
<一>.色相对比的基本类型
两种以上色彩组合后,由于色相差别而形成的色彩对比效果称为色相对比。它是色彩对比的一个根本方面,其对比强弱程度取决于色相之间在色相环上的距离(角度),距离(角度)越小对比越强,反之则对比越弱。
1.零度对比
(1)无彩色对比无彩色对比虽然无色相,但它们的组合在实用方同很有价值。如黑与白、黑与灰、中灰与浅灰,或黑与白与灰、黑与深灰与浅灰等。对比效果感觉大方、庄重、高雅而富有现代感,但也易产生过于素净的单调感。
(2)无彩色与有彩色对比如黑与红、灰与紫,或黑与白与黄、白与灰与蓝等。对比效果感觉既大方又活泼,无彩色面积大时,偏于高雅、庄重,有彩色面积大时活泼感加强。
(3)同种色相对比一种色相的不同明度或不同纯度变化的对比,俗称姐妹色组合。如蓝与浅蓝(蓝+白)色对比,橙与咖啡(橙+灰)或绿与粉绿(绿+白)与墨绿(绿+黑)色等对比。对比效果感觉统一、文静、雅致、含蓄、稳重,但也易产生单调、呆板的弊病。
(4)无彩色与同种色相比如白与深蓝与浅蓝、黑与桔与咖啡色等对比,其效果综合了(2)和(3)类型的优点。感觉既有一定层次,又显大方、活泼、稳定。
2.调和对比
(1)邻接色相对比色相环上相邻的二至三色对比,色相距离大约30度左右,为弱对比类型。如红橙与橙与黄橙色对比等。效果感觉柔和、和谐、雅致、文静,但也感觉单调、模糊、乏味、无力,必须调节明度差来加强效果。
(2)类似色相对比色相对比距离约60度左右,为较弱对比类型,如红与黄橙色对比等。效果较丰富、活泼,但又不失统一、雅致、和谐的感觉。
(3)中差色相对比色相对比距离约90度左右,为中对比类型,如黄与绿色对比等,效果明快、活泼、饱满、使人兴奋,感觉有兴趣,对比既有相当力度,但又不失调和之感。
3.强烈对比
(1)对比色相对比色相对比距离约120度左右,为强对比类型,如黄绿与红紫色对比等。效果强烈、醒目、有力、活泼、丰富,但也不易统一而感杂乱、刺激、造成视觉疲劳。一般需要采用多种调和手段来改善对比效果。
(2)补色对比色相对比距离180度,为极端对比类型,如红与蓝绿、黄与蓝紫色对比等。效果强烈、眩目、响亮、极有力,但若处理不当,易产生幼稚、原始、粗俗、不安定、不协调等不良感觉。